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07 点击数:

建标〔201986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84号)要求,由教育部组织编制的《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9121日起施行。

在高等职业学校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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