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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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官宣决定废止的文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点击数:

    住建部官宣决定废止的文件

    刚刚,住建部发布《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废止16个文件,其中:

    建科〔2004174 号《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

    建科〔201090 号《关于切实加强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科〔201247 号《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与高校基建项目关联度较大,应加以关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法规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经清理,我部决定废止部分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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