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版VS18版《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新旧对照
2018年4月,由教育部组织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2018〕32号,以下简称2018版标准),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原《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同时废止。
普通高等学校的图书馆建筑面积
一、2018版指标
2018版新标准第十八条规定了图书馆:各种阅览室、书库、检索厅、出纳厅、报告厅、内部业务用房(采编、装订等)、技术设备用房(图书消毒室、复印室、网络控制室等)、办公及附属用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并规定了“按学科分的教室建筑面积”和“按学校类别分的教室建筑面积”两类指标。
1.按学科分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按学科分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单位:㎡/生

注:学科规模系指理、工、农(林)、医、体各学科学生人数的总和或文、法、经济、外语各学科学生人数的总和。
2.按学校类别分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按学校类别分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单位:㎡/生
注:研究生的补助建筑面积指标按表1执行。
新标准中第十八条还规定了图书馆用房的内容及建筑面积指标(K值按0.70计)。
3.按学科分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的计算依据:
(1)阅览室分为普通阅览室(中外文、报刊)、电子阅览室(上网、音像资料)和研究型阅览室等。阅览室总设座宰见附表3。
附表3 图书馆阅览塞设座率

注:学科规模系指理、工、农(林)、医、体各学科学生人数的总和或文、法、经济、外语各学科学生人数的总和。
图书馆根据藏、借、阅于一体的使用要求,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2015,各种阅览室每个座位的使用面积:普通阅览室(含报刊阅览室)每座2.0㎡,电子阅览室(含 音像)每座3.0㎡,研究型阅览室每座4.0㎡。
(2)书库面积按附表4规定的图书册数计算。
附表4 图书馆藏书量 单位:册/生

注:学科规模同上表注。
每平方米藏书量根据藏书方式确定,开架按220册〜260册、闭架按320册〜350册计算,开闭架比例可按8:2或7:3。
(3)检索、出纳、报告厅、办公、业务、技术用房。
1)设小型学术报告厅、电脑检索、出纳厅(包括存包处等),总面积按学校规模不同配置300㎡〜600㎡,报告厅座位不宜大于280座,1万人左右的学校设100座〜200座;
2)办公及业务用房面积为阅览室和书库总面积的10%
3)技术及设备用房面积为阅览室和书库总面积的5%。
4.本款规定了按学校类别分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
根据图书馆学科指标及第十五条各类学校学科结构比例计算。如学校学科结构比例与第十五条设定比例不一致时,可按实进行计算调整(详见附录计算实例)。
二、1992版指标
1992版旧标准第十七条规定:图书馆包括各种阅览室、书库、目录厅、出纳厅、内部业务用房(采编室、装订室、业务咨询辅导室、业务资料编辑室、美工室等)、技术设备用房(微机室、缩微照像室、暗室、图书消毒室、声像控制室、复印室……)、办公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读者衣物寄存处、饮水处等)。
1.按科类分的图书馆规划建筑面积不宜超过表5的规定。
表5 按科类分的图书馆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生)


注:本表不包括研究生的补助指标。
旧标准中,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2. 按科类分的图书馆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宜超过表6的规定。
表6 按科类分的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生)


3. 按学校类别的图书馆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宜超过表7的规定。
表7 按学校类别分的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生)


旧标准中第十七条规定了图书馆的内容。大学、专门学院的图书馆是为了扩大师生员工的知识领域,提高精神文明而设置的一项重要建筑,是图书资料和情报信息的中心。图书馆建筑以各种阅览室和书库为主,同进配套设置目录厅、出纳厅、内部业务用房、技术设备用房、办公辅助用房等。
第十八条规定了按科类分的图书馆规划建筑面积指标(K=0.74,含厕所使用面积),计算的依据是:
1. 阅览室的座位数及其设计指标
(1)学生阅览室只供学生借阅参考书和报纸期刊使用,原则上不设供学生自习的座位。学生阅览室包括学生普通阅览室、报纸期刊阅览室、特种阅览室(声像、缩微、善本书阅览室)三部分,其中报刊及特种阅览室已考虑了部分教职工阅览的因素。学生阅览座位数与学校自然规模的比例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学生阅览室位数与学校自然规模的比例(%)


(2)教室阅览室的座位数按教师总人数的16%设置。
(3)各种阅览室每个座位所占使用面积(已包括走道及一般工具书架所占面积),学生普通阅览室为1.8㎡,报纸期刊阅览室为2㎡,特种阅览室为3㎡,教师阅览室为3.5㎡。
2. 书库藏书量及书库面积
(1)一般大学、专门学院的书库面积按表9所定的藏书量计算。
表9 一般大学、专门学院图书馆藏书量(万册)


重点学校及个别藏书量已超过表4的一般学校可按实际的藏书量预留一定的发展余地规划书库的面积。大学、专门学院必须对过进期刊及复本书籍进行经常性处理,防止藏书量无限增加。
(2)按20%算到场30%的图书馆开架阅览,中外文图书的比例为8:2计算,每平方米书库使用面积的藏书量,理、工、农、林、医、体育各科为300册,文、法、财经、艺术各科为320册。外语院校外文图书所占比重较大,但藏书量较少,仍可按320册/㎡的标准计算书库的面积。
3. 目录厅和出纳厅
(1)目录厅包括目录柜、阅览桌及通道的面积。目录厅按每万册藏书法1.2㎡的指标计算其使用面积,其中,目录柜按每本书制卡4到5张预留25%的容量计算其使用面积。
(2)出纳厅包括工作人员的办公面积及读者排队面积。出纳厅按每个学生0.03到0.08㎡的指标计算其使用面积。
4.内部业务用房,技术设备用房、办公辅助用房
根据大量调查,这三种用房的使用面积与阅览室、书库使用面积之各呈一定的比例关系。本指标按表10所列的比例分别计算其使用面积。
表10 三种用房与阅览室、书库合计使用面积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