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0年度“国培计划”联合培训承办单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05 点击数: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0年度“国培计划”联合培训承办单位的通知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0年度“国培计划”联合培训承办单位的通知
  • 索引号码:11610000741297059L/2020-197

  • 发文字号:陕教职办〔2020〕37号

  • 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有效

  • 成文日期:2020-12-29

  • 发布日期:2020-12-31 09:23:48

  • 类  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浏览次数:2088

    各有关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2020年度职业院校师资培训需求调研情况,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 “国培计划”联合培训承办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根据我省2020年度职业院校师资培训需求调研相关情况,通过学校培训需求和基地拟承办项目的对比分析,现有10个未能匹配的项目(计划培训4394人次),将通过申报和评审的方式,遴选培训基地,开展联合培训工作。项目名称、专业详见《2020年度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联合开展教师培训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申报范围
    申请承办的单位应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承担过两年以上省级教师培训任务且2006年以来获得过中央财政重点专业建设资金支持的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鼓励优质、特色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符合条件的基地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和培训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具有满足开展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工作所需的固定培训场所和教学设施,具有一定风险防控能力。
    (三)具有相对稳定、具备实际任课能力和培训经验丰富的专兼职管理团队和师资队伍,且具有师资或职工培训管理经验。
    (四)具有信息化教学条件和相应教学资源开发能力,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熟悉我省职业教育现状。
    (五)申报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1+X证书培训、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项目的单位或联合单位一般应是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示范单位,以及承担过两年以上省级教师培训任务且2006年以来获得过中央财政重点专业建设资金支持的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六)申报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单位或联合单位一般应是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 群和产业链齐全,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且可以解决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生活条件。
    (七)申报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项目(远程项目)的单位或联合单位一般要具备支撑实施教师网络研修的设施设备、网络平台系统、数字化资源等条件,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近三年内承担过职业院校远程教师培训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申报单位要按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各项目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3)。各项目申报书、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并于2021年1月8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报送至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gpb201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审。组织有关专家对联合培训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陕西省2020年度“国培计划”联合培训项目入选名单。
    (三)组织实施。待承办培训项目的单位确定后,将组织实施2020年度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一)为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原则上各单位拟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二)此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培训列入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培训经费从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标准严格参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8 号)要求执行。培训结束后,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培训情况,划转相关培训经费至承办项目单位。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执行办公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陕西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滚多海
    电 话:029-88668625
    (二)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罗 栋 贾严鹏
    电 话:029—33153021,029—33151518
         附件:1.   2020年度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联合开展教师培训项目一览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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