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用地批准手续(土地证)
3、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招三)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后施工合同、备案后监理合同
5、施工图审查批准证明(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办理)、《咸阳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单》(建设大厦9楼市节能办,33311952,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号公告《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新增加)、消防审查合格证明、《咸阳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审核表》(市人防办,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增加)
6、质量监督手续(市质监站办理)
7、资金证明或保函(原件)。建设单位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8、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和工程款预付款支付凭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52号))
9、在市质监站已备案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备案信息表
(原件。在咸阳住建局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咸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册》,填写后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质监站备案。)
10、各部门《建设工程审批(备案)办结通知单》
说明:
1、施工许可证核发前,施工现场创文和扬尘治理措施应达标(出口50米道路混凝土硬化或钢板铺设硬化、全自动环保节水型车辆冲洗设施、文化墙,喷淋降尘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于市级管理平台联网、裸露土地100%覆盖绿化、安装扬尘检测系统并于喷淋系统联动等),并在辖区扬尘治理管理办公室办理扬尘是否达标的验收手续。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不得动工建设。
3、施工许可证资料准备齐全后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胶装,未注明原件的资料装存复印件。带所有原件及资料册到咸阳市政务大厅(市交通局二楼住建局窗口)核对原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办理受理手续。受理后建设单位需带所有关键岗位实名制人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到市住建局,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核实。
4、根据省建设厅要求,建设单位需在陕西建设网一体化平台上上报施工许可相关信息并提交。
5、根据市发改委要求,建设单位需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上报施工许可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
咨询电话:33573442
施工许可网上填报途径:
1、陕西建设网---一体化平台----建设单位登陆----注册---自己设置用户名和密码---用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从建设单位登陆
实名制需绑定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和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8人。
2、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sxtzxm.gov.cn)---项目申报人登陆--注册---项目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