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基建工作制度汇编

作者:基建处 时间:2022-07-21 点击数:

《基建工作人员守则》《基建工作“十不准”》等工作制度已经2022年7月15日基建处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全体基建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印发的《处科级干部“八不准”》《管理干部“九要”》的相关规定,同时严格执行《基建工作人员守则》《基建工作“十不准”》等工作制度,努力创建“有精神、在状态”“讲规矩、能战斗”的基建团队,建设精品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廉洁工程,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王爱军

                                      2022年715


目 录

一、处科级干部“八不准”

二、管理干部“九要”

三、基建工作人员守则

四、基建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

五、基建工作“十不准”

六、基建处职责范围

七、基建科职责范围

八、综合科职责范围

九、基建处办公会制度

十、基建处工作例会制度

十一、工地例会制度

十二、基建处处长岗位职责

十三、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十四、基建科科长岗位职责

十五、甲方工地代表职责

十六、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十七、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十八、综合科科长岗位职责

十九、综合科内勤干事岗位职责

二十、综合科外联干事岗位职责

二十一、基建处教职工年度考核正负面清单

二十二、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基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一、处科级干部“八不准”

                               陕财职院党[2020]84 20201216

一不准对中省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重大决策、决定,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二不准拒不执行学院党政的决定;

三不准言行不一,阳奉阴违,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四不准在工作中回避矛盾,推诿扯皮,推卸责任;

五不准以部门利益为中心损害学院利益;

六不准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

七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八不准违反有关请示报告制度。


二、管理干部“九要”

陕财职院党[2020]84 20201216

一要执行有力,反馈及时、落实到位;

二要分清轻重缓急,抓本质、抓重点、抓关键;

三要长计划、短安排,立即做,日清月结,有条不紊;

四要关于沟通,分工不分家,互相补台;

五要盯住最完美,不要差不多;

六要注重积累,把小事当大事做;

七要尽可能合情合理想问题、做事情,始终保持适度紧张感;

八要跳出自身看自身,立足自己看自己;

九要自觉按职能职责做事,永远忠于职守。


三、基建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和经济适用原则,严格执行学院管理制度,合理选取工程方案和建材,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反对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

二、坚持建设工程规范标准,严格施工全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反对粗心大意、不负责任的工作状态。

三、坚持遵规守矩、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反对收受贿赂、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坚决同一切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作斗争。

四、坚持集体研究、民主管理原则,反对不听指挥、自行其是。不断加强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凝聚力,提升战斗力。

五、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反对自作主张、随意表态的自由主义现象。

六、坚持以校为家、荣辱与共的全局观,反对不顾大局、自由散漫的狭隘思想。

七、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精细严实,反对主观臆断、粗枝大叶、盲目从事的官僚作风。

八、坚持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精益求精,反对不思进取、怕苦怕累、敷衍了事的不良作风。

九、坚持目标导向、科学思维和工匠精神,全心全力、攻坚克难,规范化运行,专业化管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四、基建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

为了扎实落实中省及学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反腐败斗争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基建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将工程项目建成放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基建工作特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党风廉政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组织基建处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纪法规一至两次,及时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二、定期分析掌握本部门党风廉政情况,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基建处处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国资处、基建处党支部要按规定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整改党支部及党员干部群众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上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违纪和腐败问题,积极配合纪委和监察部门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按规定做好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材料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工作。慎重签订并严格执行相关合同。
 
六、严格按照学院相关制度及项目合同支付款项,积极配合基建项目结算审核和财务审计。
 
七、严格执行基建工作程序和工程变更签证规定,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八、正确处理与项目相关方的关系,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工程管理、有损学院利益的吃请,不得接受其它好处。
 
九、工作人员在对外业务交往中,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介入相关工作,必要时实行回避制度。
 
十、基建工作的内容、程序、形式、工作机制以及结果应当公开,实行基建阳光工程。基建工作全过程接受学院纪委和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五、基建工作“十不准”

一、不准无组织、无纪律、无原则和无程序的现象在基建工作中存在,不允许自由主义在基建工作中蔓延滋长。

二、不准在工程发包中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索取、接受贿赂或其他好处。

三、不准向施工单位强行推销不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

四、不准以各种理由或借口,自行提高工程造价,早付、多付工程款。

五、不准在施工单位安插家属、亲友或其他特定关系人。

六、不准向施工单位转手倒包工程项目或其他工程任务。

七、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吃请、礼品,或向对方索要建筑材料及其他物品。

八、不准私自向施工单位提出设计项目以外的其他要求。

九、不准出现工作纰漏和失误,不让该干能干的事误在自己的手中。

十、不准违犯基建工作规定,玩忽职守或谋取个人任何好处。


六、基建处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条例,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完成学院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二、负责起草制订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规章制度,五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三、根据学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年度基建计划和基建经费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审批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会同财务处办理建设项目规费(税费)缴纳手续。

五、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及主要设备、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合同 (协议)谈判、洽商及文本拟制、审核、报审工作。

六、负责编制工程投资概算、预算报告及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七、负责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等管理工作,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

八、负责学院土地扩征及审批工作。

九、负责基建处立项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做好项目方案论证、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等工作。

十、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准备、设计、施工等方面相关资料的整理、建档、移交和归档等工作。

十一、负责基建项目数据统计、编报工作。

十二、负责与基建项目责任主体、社会职能部门、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基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职工考核制度建设和考核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建科职责范围

一、 负责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二、 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及工期管理,保证按时按质竣工交付。

三、 负责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保证工程投资效益。

四、 负责检查监督监理单位的工作,落实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五、 负责基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工作。

六、 负责图纸会审、图纸答疑工作。参加工地工作会议,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单项应急预案,负责材料检验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考察、隐蔽验收及检验、分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 负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方案论证、设计、审计结算等工作。

八、 参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论证、勘察设计等工作。

九、 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相关资料的整理、建档、移交工作。

十、 负责与基建项目责任主体、社会职能部门、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十一、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等工作。

十二、 完成基建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综合科职责范围

一、负责编撰以基建处名义呈报、发送的各类文件。

二、 根据学院发展建设规划,起草年度基建计划和基建经费预算。

三、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会同财务处办理建设项目规费(税费)缴纳手续。

四、 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及主要设备、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合同 (协议)谈判、洽商及文本拟制、审核、报审工作。

五、 负责编制工程投资概算、预算报告及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六、 负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方案论证、设计、审计结算等工作。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

七、 负责基建项目数据统计、编报工作。

八、 负责基建档案管理工作。

九、 协助搞好学院土地扩征及审批工作。

十、 协助做好处室制度建设和考核管理工作。

十一、 完成基建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基建处办公会制度

一、会议由分管院领导、基建处处长、副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由基建处处长召集。

二、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今后的重点工作。

三、研究工作要重点突出、主题明确,要确定具体内容、完成工作的确切时间、方法和途径等。

四、会议一般安排在每周一下午16时。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十、基建工作例会制度

一、基建工作例会由基建处处长或副处长召集,基建处全体人员参加。一般每周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例会的主要内容:由各工作人员汇报上一周(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集体研究重大工作事项;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三、与会人员要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开会,保证会议质量效果。重大事项要做好会前沟通。

四、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各责任人根据会议决议,按要求抓好落实。


十一、工地例会制度

一、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无监理的工程项目为甲方现场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审核会签。

二、参会人员包括甲方现场负责人、甲方代表及相关人员,监理方、施工方及其他项目相关方负责人或代表。

三、例会时间:每周一 地点:项目部会议室(工地现场)

四、会议主要内容:

1.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汇报上周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方面的主要情况,汇报下周施工计划和主要安排。

2.总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负责人)通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和整改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整改落实措施。

4.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情况,提出整改落实措施。

5.研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具体问题。

6.建设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五、参会的各方代表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并将书面会议材料提交参会各方。

六、例会以纪要形式送达有关方面。


十二、基建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全面负责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全面主持基建处行政工作。

二、制订、实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组织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并实施。

三、负责组织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完成各项目教育厅立项、勘察设计、发改委审批、属地规划审批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基建工程的前期人防审批、规划许可、竣工备案等工作。

五、审定各工程、设备、服务等项目招标文件,依法进行招、投标工作;审定各项目合同文件。

六、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与安全的监督等施工管理工作,签署工程款拨付、变更签证等经济文件意见。

七、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做好竣工项目的交接工作。

八、负责组织学院土地扩征及审批工作。

九、负责基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基建处处长组织基建处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学院基本建设规划、年度基建计划、投资概(预、决)算报告、工程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建文件及相关数据报表等。

三、依据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组织技术力量、管理班子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管理。

四、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建成项目向相关处室移交,组织学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

五、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项目审计工作,负责向审计部门报送工程决算审计资料。

六、协助处长抓好全处职工的日常办公事务和业绩考核及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七、负责组织和协调工程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鉴定和处理。

八、协助处长搞好土地扩征及审批工作。

九、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基建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等方面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

二、负责起草各类施工、设计、监理等项目的招标、合同等技术文件。

三、负责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动态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五、负责做好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临时设施设计鉴定、办理开工报告。

七、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环境污染、特殊气候、施工中可能出现得安全事故的单项应急预案。

八、负责监督各方严格按施工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学校建设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九、负责组织对施工中的关键节点、关键环节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价。

十、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督促监理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监理、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

十二、负责工程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鉴定和处理工作。

十三、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甲方工地代表职责

工地代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约定,代表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施工全过程内、外关系的协调,处理往来文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建设工程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全面抓好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二、按照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对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及工期进行合理控制,保证按时竣工交付。

三、按照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对建设项目投资进行合理控制,保证工程投资效益。

四、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质量、技术等问题。

五、依据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约定,负责检查监督监理单位的工作,落实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六、监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及“文明工地”创建的相关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七、参与图纸会审、答疑、工地工作会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定、材料检验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考察、隐蔽验收及检验、分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八、对工程资料真实完备性负责,对所审签的资料及认定的质量终身负责。

九、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在基建科科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各项技术工作。

二、参与部门编制学院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预算、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设计委托书。

三、负责做好建设项目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和建设项目相关的合同审核工作。

四、负责图纸会审及答疑、施工技术与安全交底等工作。

五、协助甲方代表工作,处理与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建设项目的事务,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计量、检查和验收,并做好施工日记。

七、负责工程质量检查、进度把控,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八、负责审核施工图、竣工图及竣工档案。

九、负责落实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或其它后续问题。

十、对工程资料真实完备性负责,对所审签的资料及认定的质量终身负责。

十一、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专业: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

一、在基建科科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相关专业的各项技术工作。

二、参与部门编制学院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预算、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设计委托书。

三、参与建设项目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和建设项目相关的合同审核工作。

四、参与图纸会审及答疑、施工技术与安全交底等工作。

五、协助甲方代表工作,处理与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建设项目的事务,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旁站、计量、检查和验收,并做好施工日记。

七、负责工程质量与进度,办理相关专业工程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

八、参与审核相关专业施工图和竣工图以及竣工档案。

九、负责落实相关专业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或其它后续问题。

十、对相关专业工程资料真实完备性负责,对所审签的资料及认定的质量终身负责。

十一、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八、综合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部门文秘工作。

二、负责部门接待、宣传及考勤工作。

三、负责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会议决定。

四、负责组织编制基建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工作。

五、负责起草学院基本建设规划、年度基建计划、投资概(预、决 、算)报告、工程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建文件及相关数据报表等。

六、协助相关部门组织招投标的相关工作和相关合同的签订工作。

七、协助做好各项目教育厅立项、发改委审批、人防审批、规划许可、竣工备案等工作。

八、协助做好项目审计结算、转固工作。

九、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党政、廉政建设工作。

十、完成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综合科内勤干事岗位职责

一、检查、催办处务会议和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的执行、落实和完成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报告检查、催办的结果。

二、根据制定的工作岗位考核办法对处内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组织安排基建处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及时做好会议的准备、记录和整理工作,负责编发会议纪要和基建处工作计划安排。

四、协助处领导起草基建处综合性文件、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文字材料;负责全处公函、文件、材料等收发、登记和管理工作并交处长批阅。

五、负责基建处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做好宣传工作。

六、负责全处工作人员的考勤、办公用品、劳保护品的采购发放等工作。

七、负责全处文书材料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基建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基建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综合科外联干事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院基建规划及年度建设任务,负责建设项目入库报批工作。

二、协助科长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审批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会同财务处办理建设项目规费(税费)缴纳手续

三、协助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及主要设备、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合同 (协议)谈判、洽商及文本拟制、审核、报审工作。

四、负责起草编制工程投资概算、预算报告及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五、协助搞好学院土地扩征及审批工作。

六、负责基建项目数据统计、编报工作。

七、协助搞好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和相关合同的签订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基建处教职工年度考核正负面清单


 等次

内容

正面清单分值

得分

负面清单

扣分


A.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5

A. 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的。

10

B.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5

B. 未遵守《基建工作人员守则》,造成影响的。

10

C.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5

C. 违反《基建工作“十不准”》,造成学校损失的。

10

D.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清正廉洁。

5

D. 违反《基建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的。

10

E.维护学院、处室荣誉、增加学校影响力。

5

E.违反《处科级干部“八不准”》、《管理干部“九要”》的。

10

A.精通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工作思路清晰,熟悉有关政策法规,能熟练完成本职工作。

5

A.不熟悉、不掌握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难以正常开展工作。

5

B.文化素质和理论水平高,文字功底好,起草请示报告、新闻稿等。每一篇1分。

1

B.文化素质和理论水平较低,缺乏应有的文字表达能力。

5

C.技术理论扎实善于研究,公开发表基建相关论文的。第一篇5分。

5

C.工作平庸不能承担本职工作。

5

D.开拓创新意识强,能够开创本岗位工作新局面。

5

D.工作请示、汇报不及时,能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事宜

5

E.贯彻执行领导交办事宜情况,执行能力强。

5



A.工作热情主动,勇挑重担,乐于奉献。

4

A.不愿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

4

B.工作十分投入,专心致志,精益求精,热心为师生服务。

3

B.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缺乏服务意识。

3

C.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加班加点。

3

C.劳动纪律性差,经常随意缺勤或迟到早退。每缺勤一天扣1分。

1

A.出色地履行了岗位职责,突出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7

A.履行岗位职责差,未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失误的。

2

B.开创了本职工作的新局面,为本部门工作做出了显著贡献。

7

B.本职工作滞后,对学院或本部门整体工作造成贻误或影响的。

5

C.工作效率高。

7

C.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

2

D. 工作记录、工作资料规范完整。

7

D.工作记录、工作资料不完整、不规范。

2

E. 工作方法、工作成效比前有改进或提高。

7

E.工作无改进或提高

2


廉洁自律

10

A.授意选用有利益关系厂家的设备和材料

10

B.授意对不合格工程通过验收

10

C.默许或串通施工单位通过变更谋取不正当利益

10

总分




二十二、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基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基本原则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基本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保护、利用好档案资源,充分发挥基建档案在学校工程建设、维修改造和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陕西省档案条例》《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条例》《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办法》《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档案预立卷制度《陕西财经职业学院档案实体分类编号方案《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一条  基建档案是指我校整个建设项目,从开始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产生而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其中包括:基本建设任务的提出、规划、立项、审批、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中所产生的文字材料、图表、图纸、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字材料。

第二条 基建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  基建档案工作要纳入基建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基建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基建项目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基建项目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资料的验收同步进行。

第四条  基建档案归档原则

(一)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二)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格式统一、字迹清楚、图片清晰,保证完整、准确、系统,纸质版与电子版保持一致,同步归档

(三)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与项目实体完全一致并具有成套性。

第五条  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一)上级机关批准的有关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立项审批文件、各类型的审批文件、土地征购文件等。

(二)竣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建设任务完成、材料消耗、投资使用、工程质量等情况。

(三)竣工决算。应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变更及增减签证单,财务决算表。要检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投资节约或超支原因。

(四)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勘察、设计变更、材料代用通知、各种材料的试验报告,合格证和检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竣工图。

(五)对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凡归档的文件材料案卷质量应符合基建档案卷质量要求;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第三章 归档流程

第六条  基建处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学校档案立卷保管的具体规定,从项目申请立项时开始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及时收集、分类整理、编目造册,便于查阅和归档。基建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决算审计后,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验收和入库工作。

第七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工程承包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项目竣工后由总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基建处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建设档案。

第八条  根据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按保持其有机联系和便于利用查考的组卷原则,对基建文件材料的内容、价值、数量和载体形式进行系统整理,按工程项目组卷,一项一卷或若干卷。管理性文件材料排在整个项目首卷,其余材料按文件性质分别组成案卷。

第九条  案卷内图纸、文件材料的排列次序:基建工程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排列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文字材料的排列: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原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一)文字材料用A4开纸,图纸按297×210mm的规格进行折叠补齐,厚度不超过20mm,去掉文字材料内所有的金属物。用优质的胶水和浆糊表制,下边和右边靠齐,左边留出25公分进行装订,装订采取三孔穿线,绕8字型,结实牢固。图纸可夹硬纸板,不允许有漏页、掉页情况发生。

(二)平整均匀编排页码,科技文字材料与图纸单面在右下角,双面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写页号,确保案卷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四)案卷封面要写上案卷题名,题名一般是全称。包括作者、问题、日期(文件形成起止日期)、基建项目的代字或代号,按分类号登录。

(五)确定保管期限。

(六)工程技术人员填写归档说明,交基建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后,放在第一卷的卷内目录之后。

(七)归档验收:

1.基建项目在验收前,档案部门对准备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进行预检收,出具证明,否则不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学校基建档案部门应是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会同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基建档案的验收工作。

3.基建档案在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

4.填写基建档案资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连同案卷经档案部门清点无误后,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盖章,各执一份查。

第四章 保存和利用

第十条  基建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借阅规定,确保基建处留存的基建档案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  分类编号:

(一)按《中国档案分类法——教育档案分类表》进行分类标引,给出检索分类号。

(二)根据基建档案的内容构成和形成特点,编制用于组成档号的二级或三级类目代号简表。

(三)基建类档案档号=年度号+基建档案分类号+案卷号

第十二条  校内外有关部门及基建处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基建工程档案资料时,经基建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要携带资料借出查阅,应向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并经基建处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十三条  基建处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做好各类文件、技术资料的防火、防虫、防盗、防遗失、防霉变等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基建档案室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良好的档案管理环境。

第五章 基建档案管理员职责

第十四条  基建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基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基建文件材料保管和整理立卷工作,保证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二)根据文件材料不同种类的特征,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平时利用和立卷归档。

(三)归档的案卷应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四)参加基建档案资料的鉴定,提出基建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和密级。

(五)接受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档案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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