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工地代表职责
工地代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约定,代表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施工全过程内、外关系的协调,处理往来文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建设工程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全面抓好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二、按照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对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及工期进行合理控制,保证按时竣工交付。
三、按照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对建设项目投资进行合理控制,保证工程投资效益。
四、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质量、技术等问题。
五、依据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约定,负责检查监督监理单位的工作,落实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六、监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及“文明工地”创建的相关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七、参与图纸会审、答疑、工地工作会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定、材料检验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考察、隐蔽验收及检验、分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八、对工程资料真实完备性负责,对所审签的资料及认定的质量终身负责。
九、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